• 索 引 号: FJ00112-0601-2016-00004
  • 备注/文号: 闽财税〔2016〕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7-2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7-25 00:00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

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经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清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财税〔2016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本行业、本地区涉企收费开展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于 85前将有关总结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并抄送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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