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1-2016-00007
  • 备注/文号: 闽财综〔2014〕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彩公益金分级解缴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15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彩公益金分级解缴的通知

 

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了明晰彩票公益金的预算级次,方便市、县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减少因彩票公益金跨年度分配造成结转,按彩票公益金分配体制及时解缴彩票公益金,做到当年收入当年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体彩公益金分级解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45月份起,地方级体彩公益金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按月解缴至省市县各级国库。你中心应于每月10日前及时按相应省市县公益金分成比例足额将上个月地方级体彩公益金解缴至省市县各级国库。

二、根据省政府决定,2014-2018年,为了支持首届全国“青运”会(福州市承办)、省十五届(漳州市承办)、省十六届(宁德市承办)运动会,从地方级体彩公益金中按每年全省体彩销量的1%提取补助资金。你中心应从我省实现的地方级体彩公益金中,按上个月体育彩票销售额的1%扣缴入省级国库,剩余部分按照电脑型彩票公益金省与市县50%:50%、即开型彩票公益金省与市县20%:80%分成体制分别缴入省市县各级国库。

三、按照《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第30次(续)]有关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销售彩票实现的地方级体彩公益金全额(按体彩销售量1%提取大型运动会补助后)解缴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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