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1-2016-00012
  • 备注/文号: 闽财综〔201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彩公益金分级解缴的补充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15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彩公益金分级

解缴的补充通知

 

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61号)精神,从2016年起,每月你中心应从地方级体彩公益金中,按全省体彩销量的1%提取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体育项目资金,缴入省级国库。剩余体彩公益金继续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彩公益金分级解缴的通知》(闽财综〔201421号)精神予以分级解缴。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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