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1-2015-00004
  • 备注/文号: 闽财建〔2015〕8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9-01
  • 有效性: 有效
转发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9-04 00:00

转发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

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财建〔20157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