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1-2011-00025
- 备注/文号: 闽财税〔2011〕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1-30
- 有效性: 有效
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
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抄送: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经贸委、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州海关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