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1-2011-00017
  • 备注/文号: 闽财税〔2011〕7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1-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11-13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

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省银监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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