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1-2011-00018
- 备注/文号: 闽财预〔2011〕13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0-31
- 有效性: 有效
|
|
|
|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件
|
|
闽财预〔2011〕139号
|
||
|
||
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农办、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农发办: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产业 资金 管理 办法 通知
|
|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
|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