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1-2011-00016
- 备注/文号: 闽财预〔2011〕1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0-31
- 有效性: 有效
|
|
|
|
|
|
|
投资补助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1】3号)和《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闽财预【2011】139号)的有关规定,“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奖励补助。为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产业 固定资产 管理 办法 通知
|
|
抄送: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
|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