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1-2011-00015
  • 备注/文号: 闽财税〔2011〕6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0-1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10-21 12:39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

闽财税〔201168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       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抄送: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1018印发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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