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1-2011-00009
  • 备注/文号: 闽财税〔2011〕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9-2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9-23 16:45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

闽财税〔201162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 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执行期限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 920 印发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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