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1-2011-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法〔2011〕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7-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表彰2006-2010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7-29 12:13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
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省决定,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和各项法治创建活动,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核心,以执法监督为保障,扎实推进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促进财政改革和发展,为我省各项事业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全省财政普法工作涌现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福州市财政局等31个先进单位、陈雄等66个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中作出新贡献。
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按照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开拓进取,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6-2010年福建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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