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5-2019-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来源:条法处
时间:2019-01-04 00:00
省司法厅: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通知》(闽司发明电﹝2018﹞5号)的要求,现将我厅有关情况报
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全省财政法治宣传
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
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2018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
委、省政府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
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
案》等有关规定,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再上
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任务,强化财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
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财税
改革,加强财源建设,创新支持方式,提升管理绩效,着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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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民生改善,
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构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
的新福建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支撑,较好的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和
财政各项工作。2018年 1-11月,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4629.41 亿元,增长 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94.79
亿元,增长 9.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230.77亿元,可比增
长 3.6%。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理财,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
率、提高企业设备器具扣除标准等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支
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充分发挥杠杆作
用,支持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简化程序、加大力度支持创
新驱动发展。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清
理整合涉农资金,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进乡村
振兴战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成功获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
点省份。
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994.01亿元,
强化债务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总结推广化债典型‚模板‛,妥善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继续多渠道筹集财政扶贫资金 75亿元,并争
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5.15亿元。推广应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
管系统,将中央和省级 67个专项资金纳入在线监管,实行‚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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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监控,覆盖全省 69.6万个贫困对象,作为财政部扶贫监控平
台样板在全国推广。出台《福建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行方案》,
选择 23个县实施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三是推进补齐民生短板。2018年,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
全省民生相关支出 2998.69亿元,可比增长 8.4%,省委、省政府
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 27项,全省投入资金总量 366.33亿元。加
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义
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
制度改革,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按总体水平 5%
的幅度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
100元提高到 118元。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
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
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持续
深化预决算公开,在全国 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
我省位居全国第四名。开展分类清理整合,继续减少省级专项资
金 46项。开征环境保护税,促进污染物减排。在全国率先启动个
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五是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推进绩效目标分类管理,随同年初
部门预算下达省级 232项专项资金和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规范
机构改革期间部门预算执行,扎实做好机构改革预算经费保障,
严格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 47家省级预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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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开展‚1+X‛‚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专项督
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在线运行全覆盖。
(二)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一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按省审改办要求,
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
记账业务审批等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并做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修订和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
批监管措施、审批流程图等具体操作规则。为确保‚证照分离‛
试点工作落实到位,我厅进一步加强对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
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是配合省审改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省审改办要
求,梳理汇总‚减证便民‛行动以来精简和保留的证明事项;结
合财政职责,对福建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方案提出修
改意见;对省审改办确定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落实‚最多跑一趟‛政策;开展‚放管服‛落实情况及难点问题
自查。
三是推进财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落实《福建省提升营
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部署,制定《强化财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
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财政系统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机
制,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提升,服务我省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
四是扎实开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做好清费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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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减法‛,同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加法‛,通过综合施策来
达到对企业减负增效的目的,最终实现减负增效‚乘数‛效应。
严格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执行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
费、停征专利登记费、降低残保金征缴水平,以及降低国家重大
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政策。在收费管理权限范围内对现
有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制定出台对物流企业暂停征收江海
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暂停收取泉州、莆田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
工本费等收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在 2014年起向社会公布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建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清单》基础上,又陆续制定公布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
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福建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各项收费
目录清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同时建立目录
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三)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018
年 3月,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厅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党组中
心组学习,传达学习新修改的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
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坚决维护宪法权
威。2018年 5月,厅主要负责人以‚学习宪法修正案,践行依法
理财治税‛为主题,为厅部分党支部上党课,从宪法起源、宪法
文本、宪法修改、宪法践行与依法理财治税等方面对宪法进行了
系统详细的解读。2018 年 10 月,厅主要负责人为全厅干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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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题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进福建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题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带动财政干部更加自觉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
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制定《福建省财政厅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应诉有关规程》。
为规范我厅的行政行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根
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福建省财政厅规
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财政厅合法
性审核及行政应诉有关规程》,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
发,自 2018年 7月 1日起施行。该规程共三十条,对合法性审核
的定义、范围、时限、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
有关事项提交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的程序以及行政应诉有关程序规
定。我厅始终对拟出台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处
理决定等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的,办
公室不予核稿,厅领导不予签发。近年来,合法性审核的数量呈
现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每年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达到 400件
次以上,提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立法技术方面的意见 1300余条,
其中合法性方面意见 100%得到采纳,合理性方面意见和立法技术
规范方面意见也绝大多数能得到采纳。
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我厅
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厅主要负责人率全体厅领导和全厅干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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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见证我厅 9名新任命的处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仪式结束
后,厅主要负责人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厅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
自觉抓好新修改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遵守宪法的基础
上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在国
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继
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四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对 2014
年和 2015年已公布实施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融合。经对涉
及的各项权责事项进行梳理、整合,报省审改办审核,并经省政
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 2月 1日由省审改办与我厅联合发
文公布了福建省财政厅权责事项清单,包括行政许可 2项、行政
确认 5项、行政处罚 60项、行政监督检查 7项、其他行政权力 3
项、公共服务事项 2项、内部审批(审核)4项和其他权责事项
26项。
五是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强内部权力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行政风险,根据财政部
要求,我厅于 2015年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在全省财政系统
自上而下全面推进内控建设。截至 2016年底,省本级已建立覆盖
所有财政业务流程的三级内部控制体系和配套办法,即 1个基本
制度、3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40个操作规程和 2个配套办
法(检查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共梳理出一级业务流程存在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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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点 815个。全省(不含厦门)90个市、县(区)
财政局均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出台了
90个基本制度、270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1572个内部操作规程,
全面完成内控制度建设。2018年重点通过开展检查和考评,促进
内控制度执行,要求内部各单位从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执行、
风险事件处理及整改落实等方面开展自查并进行自我评价,对内
控制度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有效性进行自我检测,并在自查的
基础上,对 6个内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找出内控建设
工作的漏洞和问题,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内控制度,促进各项内
控制度不断修改完善。
六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积极化解行政纠纷。2018年至今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7件,对于
这些案件,我们一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法办案,另一方面
高度重视新形势下通过行政复议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为经济社会
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对于行政复议当事人,我们做到耐心、
细心、热心,对于案件中的复杂问题,我们做到多沟通、多请教。
对于上述 7件复议案件,撤销 2件,维持 4件,1件仍在审理中。
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制度,每年第一起或重大
复杂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厅领导出庭应诉,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生
效裁判,2018年我厅未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
(四)打造两依示范点,推广依法行政成功经验
一是做好全省财政系统‚两依‛示范点建设,积极宣传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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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点工作经验。2018年我厅持续推动我省 1个设区市、3个县(区)
财政局和 2个乡镇财政所开展‚两依‛示范点创建工作。与福建
省电视台‚八闽法治‛栏目合作,积极开展财政法治示范点专题
宣传,2017年至今共拍摄播出‚走向法治财政——福建省财政系
统‘两依’建设电视宣传片‛6 期,为全省财政系统‚两依‛示
范点建设,积极宣传各示范点工作经验,推动我省财政系统‚两
依‛示范点创建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做好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有关工作。2017
年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我厅和福州市财政局申报成为全国财
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并分别制定了示范点建设
工作方案,按照‚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推行清单制度,依法行使财政权力,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主要内容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
建设法治财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
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
护稳定的能力。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及时部署财政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全
省财政系统印发《关于组织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宪法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明确领导干部带
头学习贯彻宪法的任务,将学习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学习宪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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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多种形
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2018年 9月,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布置全厅按照于伟国书记讲话要求,在财政
系统组织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
负责人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使财
政权力。
二是制定落实 2018 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预算及国
库管理、政府采购、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等法律制度纳入厅
2018年普法任务,对照任务清单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
众开展财政法规政策宣讲活动。
三是举办宪法知识讲座。2018年 8月,我厅‚闽财讲坛‛邀
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法律顾问、财政部条法司原司
长许大华至福州为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同志开展‚宪法与财政‛
专题讲座。许大华介绍了从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共同纲领》至 1982年宪法及其每次修订的重点内容,清晰地展
示了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重点解读了新宪法修正案的核心
要义和精神实质,并阐述了宪法与财政的关系,特别是提出了完
善我国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思考和主要任务,帮助财政干部加深
了对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和对如何做好当前财政法治工作的认识。
四是开展宪法学习和知识解读。2018年 9月,我厅组织全省
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法学部李小勇副教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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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县(区)财政局领导讲授宪法课程,详细解读了宪法
修正案及宪法关于财政条款有关内容,对在全省财政系统加强深
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起到良好作用。2018 年 10 月,组织全省
财政系统 20位同志在英国进行了为期 14天的财政关系立法研究
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以及与英国地方政府和高校、财政、审计、
税收等领域专业人士的交流,学习了解了英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
基本情况、财税法律体系等基本情况,培训取得较好效果。统一
购买了《宪法知识学习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等书籍发放给全厅干部职工,要求认真阅读学习; 编辑《领导干
部学法资料》,开展宪法专题解读,帮助财政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宪
法及修正案;在厅机关大楼展示宪法解读宣传栏,介绍我国宪法
历史、本次修订内容及原则、修正案的重大意义等,并通过张贴
宪法宣传挂图、LED 屏显示宪法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
强宪法宣传教育。
五是组织宪法知识考试。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省依法治省办
举行的 2018年度省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主要内容
为宪法、监察法和有关党内法规。截至目前,全厅共有 409人通
过考试。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平台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宪法知识
网络考试。根据统计结果,共有 9390人参与了本次宪法知识网络
考试,其中社会公众 790人,考试及格的 741人,及格率 93.8%;
财政干部 8600人,考试及格的 8380人,及格率 97.4%;省本级
参加考试财政人员 436人,及格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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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丰富‚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厅联合福州市财政局、仓
山区财政局于12月6日下午在金山街道水都社区开展法治财政进
社区活动。在社区门口的宣传栏上介绍了我国现行宪法修订的情
况和主要内容;社区服务中心 LED屏上播放视频,展示了党的十
八大召开以来财政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
得的成果;召开座谈会,财政干部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
代表介绍了财政持续投入民生建设工作情况,以及社会保障、教
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认真听取了基层代表
的诉求及建议;在社区门前设置了财政政策和法律服务 2个咨询
点,为大家开展财政法规政策答疑和一对一的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工作人员还向社区居民分发了财政保障民生政策选编资料和日常
法律知识读本。活动增强了政府工作人员与基层服务对象之间的
交流互动,增进了广大群众对财政法规政策的学习了解,对于促
进法治财政、公共财政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
效果。12月 7日下午,厅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由司法部党
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讲授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
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报告会视频,加强了宪法和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资金绩效
一是夯实收入基础,促进财源集聚。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促进扩大居民消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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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能成长。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开发区与所在县(市、区)财权、
事权对等的税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落实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积极挖掘重点
税源增收潜力。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
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
理。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
政府部署,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
算绩效管理工作。试编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
标,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加强扶贫资金全过程
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
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三是持续深化财税改革。结合中央关于教育、科技、生态环
境、林业草原、交通运输等 5个领域改革方案,及时出台相应领
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
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进一步
完善增值税制度,积极研究建立地方税体系。按照建立全面规范
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
算改革,积极探索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二)继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一是围绕财政改革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立法。配合
财政部的相关立法安排,积极参与有关立法工作。积极推进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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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规章立法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办法》和省政府规章《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
办法》修订有关工作,提高财政制度建设的质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等工作,
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事项合法性审核,提高依法行
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持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推行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清
单进行动态调整并予公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不在公布的
清单事项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
二是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福建省深化行政审批
标准化改革的操作指南》具体要求,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规
范、审查审核管理规范、网上审批服务规范、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促进行政服务更加便民高效。
三是加强委托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监管。组织开展委托
审批服务事项检查督导,加强审批业务指导,确保授权和委托的
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四)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力度,加强财政干部学法教
育,组织举办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编印学法资料供财政
干部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对社会公
众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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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
律六进‛普法活动。
(五)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
积极开展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继续
加强对各示范点的指导、经验总结、交流推广及对全省‚两依‛
示范点开展验收等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与福州市财政局共
同做好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有关工作,打造福建省
法治财政建设亮点。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 1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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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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