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5-2018-00003
  • 备注/文号: 空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2-2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宣讲会(第二场)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2-27 16:21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

管理办法宣讲会(第二场)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2017年10月12日,省财政厅举办了省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宣讲会,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好评。应大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再次举办宣讲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讲主题: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

  二、主讲人:省财政厅行政处  林绍征

  三、参加对象:省直各部门(含一、二、三级预算单位)、社会公众,自愿原则。

  四、时间:2018年3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

  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5楼大会场。

六、报名方式:通过搜索“福建财政”或扫描本通知末尾的二维码添加关注福建财政微信,点击“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公众参与”中的“会议培训差旅解读”,进入报名页面。

七、其他事项

1.有意向参加人员请于3月1日起利用微信报名,名额报满为止(会场最多容纳450人)。

2.因会场周边停车较为困难,建议参加人员以乘坐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前往。

3.其他需咨询事项,请联系:陈峰  0591-87097299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2月23日

 

 

  

抄送: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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