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5-2017-0000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9-2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省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宣讲会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9-29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省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宣讲会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7号)和《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我们陆续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咨询两个办法的一些具体问题。为了帮助省直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执行两个办法,经研究,决定举办宣讲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讲主题:省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解读。

  二、主讲人: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 林绍征。

  三、参加对象:省直各部门(含一、二、三级预算单位)、社会公众,自愿原则。

  四、时间: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

  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5楼大会场。

六、报名方式:通过搜索“福建财政”或扫描本通知末尾的二维码添加关注福建财政微信,点击“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公众参与”中的“会议培训办法解读”,进入报名页面。

七、其他事项

1.有意向参加人员请于10月9日前利用微信报名,名额报满为止(会场最多容纳450人)。

2.因会场周边停车较为困难,建议参加人员以乘坐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前往。

3.其他需咨询事项,请联系:陈峰 0591-87097299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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