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5-2015-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行〔2015〕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8-19
- 有效性: 有效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办法》(闽财行〔2015〕11号)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经审核,福州大饭店等300家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2015-2016年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见附件)。对尚未完成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
本名单公布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会议定点饭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14〕5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2014年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名单的通知》(闽财行〔2012〕88号)同时作废。
附件: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一批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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