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9-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预指〔2019〕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02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核定2018年财政收支基数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19-02-19 00:00
闽财预指〔20193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2017年财政收支基数的通知》  
(闽财预指〔20181 号)及 2018 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上下划  
事项将调整后的 2018年各市财政收支基数制补助数、  
省级固定分成收入基数下达你们,请按本通知核定数办理财政决  
经省财政厅批准设区市财政局不得自行调整所市)  
的财政收支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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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财政收支基数核定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9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2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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