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7-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指〔2017〕4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3-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旅游局2017年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3-31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旅游局2017

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的通知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的函》(闽旅函〔2017〕57号)悉。经研究,现拨付你局2017年旅游品牌宣传资金2000万元(即厦门市上解旅游宣传资金2000万元),统筹用于央视及省广电等境内外“清新福建”旅游宣传营销,款列“2160504-旅游宣传”科目。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旅游宣传资金,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上一年度旅游宣传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情况报送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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