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7-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指〔2017〕4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3-28
- 有效性: 有效
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的通知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的函》(闽旅函〔2017〕57号)悉。经研究,现拨付你局2017年旅游品牌宣传资金2000万元(即厦门市上解旅游宣传资金2000万元),统筹用于央视及省广电等境内外“清新福建”旅游宣传营销,款列“2160504-旅游宣传”科目。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旅游宣传资金,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上一年度旅游宣传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情况报送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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