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5-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预〔2015〕6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5-2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6-01 00:00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

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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