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3-00012
- 备注/文号: 闽财预〔2013〕13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12-05
- 有效性: 有效
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我省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完善后的《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2年制订的《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闽财预〔2012〕116号)停止执行。
附件: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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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