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2-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预〔2012〕10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10-09
- 有效性: 有效
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
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现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不改变现行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收入划分。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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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