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3000-2010-0100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我省四项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来源:本网
时间:2010-04-09 00:00
近日,我省出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理财观和正确政绩观,强化风险意识,审慎处理好建设与举债、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的关系。二要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研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举借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逐步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科学界定债务使用范围,严禁各级政府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诺函等形式,为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的各种融资行为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三要妥善处理现有债务,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建立健全债务项目台账和会计档案,核实债务底数,完善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强化偿债意识,严格履行偿债责任。四要强化政府债务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将政府债务的借、用、还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范围。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债务审批管理,并加大对违规
债务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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