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3-2016-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外〔2012〕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促进台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促进台资发展专项资金不再另行下发申报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
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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