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3-2014-00008
  • 备注/文号: 闽财外〔2014〕2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6-03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6-06 00:00

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厦门不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推动我省商务事业发展,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在清理和整合商务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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