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21-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社指〔2021〕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1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1-04-01 00:00
闽财社指〔2021〕11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
金融局: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现下达你
市、县(区)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
万
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残疾人康复专项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残疾儿
童康复、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康复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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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等康复项目支出。该转移支付预算收入列入 2021年政府收支分
类科目第 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
入”,支出列入 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81104项“残疾人
康复”。
二、此次下达的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补助奖励、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残疾
人联络员培训等项目支出。该转移支付预算收入请列入 2021年政
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
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 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105-残
疾人就业和扶贫”科目。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闽财社〔2019〕9号)和《福建省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30 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
当地财力统筹安排,切实用好管好项目经费,做好绩效跟踪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2021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转移支付分配
方案(第二批)
2.残疾人康复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残疾人就业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 3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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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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