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6-00021
- 备注/文号: 闽财社指〔2016〕1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11-0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残疾人就业创业等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区)2017年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等预算指标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残疾人助残项目的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2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64号)有关要求执行,同时结合当地财力统筹安排,切实用好管好项目经费,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
二、以上资金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科目,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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