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6-00013
- 备注/文号: 闽财社〔2016〕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我们制定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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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