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6-00005
- 备注/文号: 闽财社〔2016〕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6-19
- 有效性: 有效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计生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计生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福建省计生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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