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5-00004
- 备注/文号: 闽财社〔2015〕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7-1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财政局、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福建省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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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