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5-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社〔2015〕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7-07
- 有效性: 有效
岗位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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