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1900-01-01
- 有效性: 有效
一是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人每月补助50元,惠及全市1万多名重度残疾人。二是扶持1500名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养护,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三是新建公办“福乐家园”2所,为100名在机构托养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护理补贴,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四是在永安市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购买试点工作,委托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200名就业年龄段内重度残疾人提供服务,给予每人每年购买居家服务经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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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