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4-00005
- 备注/文号: 闽财社〔2014〕9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12-01
-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和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汛防台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民政厅制定了《福建省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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