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4-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社〔2014〕5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8-21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8-24 00:00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省级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组织部、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社区无综合性服务设施问题顺利解决,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民政厅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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