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2-00005
- 备注/文号: 闽财外〔2012〕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7-05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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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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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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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宣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旅游业发展,加强海峡旅游品牌的宣传推广,规范我省旅游宣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制定了《福建省旅游宣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执行。
附件:福建省旅游宣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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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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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旅游 资金 管理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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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