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3-2012-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建〔2012〕7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4-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外)、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当地危房改造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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