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000-2010-0104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省财政采取五项措施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来源:本网
时间:2010-12-31 00:00
一是加大实训基地的投入。
2011-2012
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部分的一半以上,应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二是支持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同级财政参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安排适当定额补助。对涉农专业视同全日制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三是保障经费投入。争取用3-5年时间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建设用地和建设规费优惠政策。出让老校区取得的收益原则上用于新校区建设投入。对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一管理,免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五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对符合“中等职业学校紧缺急需人才补充目录”条件同时又无法招聘入编的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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