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302-2021-00128
- 备注/文号: 闽财资环指〔202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1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预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来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1-03-18 00:00
闽财资环指〔2021〕2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资源生态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
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等要求,现预下达 2021年乡
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 1亿元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资金使用
管理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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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号)执行。
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林业部门统筹整合资金
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 3月 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区)委乡
村振兴办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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