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302-2021-00128
  • 备注/文号: 闽财资环指〔202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1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预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来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1-03-18 00:00
闽财资环指〔20212号  
有关市政局业局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资源生态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  
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等要求,现预下达 2021年乡  
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 1亿元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资金使用  
管理按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闽财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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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号)执行。  
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林业部门统筹整合资金  
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213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区)委乡  
村振兴办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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