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8-00004
  • 备注/文号: 闽财建〔2018〕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0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向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4-06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移民开发局

文件

闽财建〔2018〕14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资金投向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移民管理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2018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将经省政府同意的《2018年度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向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各市、县(区)应在省移民开发局核定2018年度直补移民人数后,一次性发放到移民“一折通”。年度终了,省财政厅、省移民开发局根据核定的移民实际人数和财政部实际下达指标情况进行调整。

二、及时做好因素分配切块资金项目分解落实工作。因素分配切块资金已提前分配下达各地,请各地按资金安排原则、安排方向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对安排的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认真做好省级统筹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省移民开发局印发的统筹资金的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县(区)应加强建设项目的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移民资金安全高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移民开发局

2018年4月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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