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6-00020
  • 备注/文号: 闽财农改〔201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15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组织

运转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20号)等有关规定精神,为减轻基层组织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福建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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