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6-00015
  • 备注/文号: 闽财发〔2016〕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30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

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现将《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报账管理工作,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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