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6-00015
- 备注/文号: 闽财发〔2016〕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
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现将《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报账管理工作,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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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