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6-00014
  • 备注/文号: 闽财农〔2016〕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2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财政部 水利部《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27 00:00

关于转发财政部  水利部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现将《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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