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6-00012
- 备注/文号: 闽财建〔2016〕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4-1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和《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供销社,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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