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6-00012
  • 备注/文号: 闽财建〔2016〕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4-1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4-22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

《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和《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供销社,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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