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5-00006
- 备注/文号: 闽财农〔2015〕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6-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省林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
为规范林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森林资源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省级财政对
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林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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