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3-00015
  • 备注/文号: 闽财农〔2013〕5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5-0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4-15 00:00

各市、县(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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