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4-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农〔2014〕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7-23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7-26 00:00

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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