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2-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农改〔201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4-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村干部基本报酬统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加强基层农村社会管理,稳定村干部队伍,调动全省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干部基本报酬的及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9]102号)精神,特制订本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1.福建省村干部基本报酬统计考核暂行办法
2.村级基本情况表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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