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04-2011-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农改〔201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7-0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7-29 18:41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字[2004]12号)和《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改[201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农业厅制定本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处。
  
o 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 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   账务处理   办法   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 7月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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