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000-2010-0105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省财政有效落实省政府灾毁耕地复垦各项政策
来源:本网
时间:2010-12-31 00:00
2010
年省财政围绕省政府出台的灾后重建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各项灾毁耕地复垦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第一时间切块安排灾毁耕地复垦应急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灾毁程度较轻,由群众自行复耕的耕地应急补助。
二是根据灾毁耕地卫片验证及实地核实情况,安排灾毁耕地复垦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需采用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补助。
三是鼓励开展农村旧宅基地复垦。对旧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每亩给予1.8万元资金补助。
四是加快在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灾毁修复。明确在建项目灾毁修复补助资金可在切块给设区市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中安排。
五是加强与财政部的汇报联系,积极反映我省存在的困难,会同部门上报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耕地复垦项目的支持。
六是加强资金管理。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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