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000-2010-0105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省财政六项措施保障粮食安全
来源:本网
时间:2010-12-31 00:00
一是加强储备管理。研究出台省级储备粮油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粮食风险基金,支持粮食政策措施向主产区倾斜。二是落实农资综合补贴政策。采取当年补贴上年的办法,及时下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促进稳粮增收。三是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将每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3元、5元。四是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安排省级粮库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省级粮库,并下达市县粮食储备库建设补助资金,改善地方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条件。五是做好“引粮入闽”工作,鼓励北粮南调,对采购东北地区新产玉米和粳稻(含大米)并运到本省范围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六是及时下达产粮大县资金,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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