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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闽财社〔2017〕49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10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医改办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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