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4-2016-00020
  • 备注/文号: 闽财教〔2008〕9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15 00:00

关于印发《福建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我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闽委发[2006]21号)的规定,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0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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